更多“简述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含义、特征、意义及内容。”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及特征。


    答案:
    解析:
    (1)含义。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2)特征。
    1)仲裁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2)仲裁对象具有特定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3)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不需要双方当事人事前达成仲裁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即能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仲裁庭对劳动争议调解不成时,可直接行使裁决权,无须当事人同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仲裁是进行诉讼的前置必经程序,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中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劳动争议对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中断,
    C.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前提出仲裁申请
    E.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

  • 第3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C.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重新起算

    D.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答案:D
    解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 第4题: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适用的有关制度?


    正确答案: 我国在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活动中,适用若干司法审判的具体制度,其中包括:(1)争议案件管辖制度;(2)回避制度;(3)时效制度;(4)送达制度;(5)仲裁监督制度。

  • 第5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时效中止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仲裁时效期间,等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事由或者原因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的法律制度。那么,具有哪些法定事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止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项事由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来讲,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人的活动如战争、戒严、紧急状态,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因为发生这些情形,客观上阻碍了权利人依法正常行使权利,因而法律规定时效中止,即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等待不可抗力消失,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以外,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或原因。只要某一理由足以构成权利人行使请求保护权利的障碍,就构成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实践中,权利人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甚至死亡而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权利人已向义务人提出申诉要求等待回复等,一般可以构成正当理由。

  • 第6题:

    简述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第7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 第8题:

    问答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间有多长?从何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包括实体法中的时效制度和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超过有效的法定期间,丧失通过仲裁途径寻求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机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矛盾和纠纷,恢复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维护和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为一年。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间提出。这里需要说明一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这一时效期间短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日起,应当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准,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的起算点。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到下一年的同一日,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定期间。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我们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日常情况、一般规律或者权利人所处环境能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时效中断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正确答案: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的法律制度。具有哪些法定事由会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呢?所谓法定事由,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事项。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三项事由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断:
    (1)当事人向一方主张权利。它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明确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例如劳动者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或者用人单位有关方面负责人或者用人单位有关内部机构表达意见、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它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国家有关机构或者部门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可以是向人民政府、人民政府的劳动与保障部门、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申诉。这些行为都属于请求权利救济的行为,表明当事人在积极行使权利,寻求法律保护。只要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即行中断,从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形式可以各种形式提出,既可以书面提出,又可以口头提出,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电话提出请求保护等。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当事人承认自己的权利,愿意履行义务。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如书面或者口头承诺,或者提供担保,或者提供保证人,或者先部分履行义务请求延期履行义务等。只要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就表明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存在争议,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  )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A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B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

    C

    劳动争议民事调解制度

    D

    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又称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以及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组成,调解、仲裁程序应遵循的原则等内容。ABD三项分别对应劳动争议处理的仲裁、调解、诉讼三个阶段。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以及仲裁的时效制度。

    正确答案: (1)劳动争议仲裁的含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的主题和对象具有特定性、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
    (2)劳动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
    ①仲裁庭制度:是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的组织性质,分为独任仲裁庭和合议仲裁庭。
    ②一次裁决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施行一个裁级一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仲裁程序的最终裁决,除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外,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只能想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③合议制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④回避制度: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人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人员应当回避。
    ⑤管辖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管辖,是指不同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⑥区分举证责任制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仲裁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的制度。其内涵是:
    ①仲裁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实时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②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是权利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法定有效期限。
    ③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裁判义务主体向权利主体履行义务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

    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通知书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即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C

    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重新起算

    D

    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3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仲裁时效中断,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仲裁时效中止,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的限制
    E.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因不可抗力,或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定1年的仲裁时间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第14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该法还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作了补充规定,包括()。

    A:仲裁时效中断
    B:仲裁时效中止
    C: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D:仲裁时效终止
    E:仲裁时效延续

    答案:A,B,C
    解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补充了三项规定:一是仲裁时效中断,二是仲裁时效中止,三是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 第15题:

    简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审查内容。


    答案:
    解析: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①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②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内容。
    ④该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
    ⑤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
    ⑥申请时间是否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 。

  • 第16题: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期间有多长?从何时起计算?


    正确答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制度包括实体法中的时效制度和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程序法中的时效制度,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否则超过有效的法定期间,丧失通过仲裁途径寻求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机会。建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是为了敦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矛盾和纠纷,恢复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维护和促进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主要有两个内容:第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为一年。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是一年。当事人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间提出。这里需要说明一点,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这一时效期间短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时效期间。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定,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之日起,应当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为准,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不适用劳动法规定的“六十日”。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法定期间的起算点。根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到下一年的同一日,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年的法定期间。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呢?我们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一般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日常情况、一般规律或者权利人所处环境能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 第17题:

    ()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内容。

    • A、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 B、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
    • C、劳动争议民事调解制度
    • D、劳动争议法律诉讼制度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 B、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实行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 C、劳动争议是否超过仲裁时效,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
    • D、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下列关于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
    • B、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C、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期间的限制

    正确答案:C,D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实行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

    C

    劳动争议是否超过仲裁时效,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主动审查

    D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该法还对仲裁申请时效期间作了补充规定,包括(  )。
    A

    仲裁时效中断

    B

    仲裁时效中止

    C

    劳动报酬争议的仲裁时效

    D

    仲裁时效终止

    E

    仲裁时效延续


    正确答案: A,E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B

    仲裁时效中断,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

    仲裁时效中止,则意味着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E

    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

    B

    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C

    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D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期间的限制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