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7年4月,张某将2016年6月购入的商铺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张某持有购房增值税普票注明金额350万元,税额17.5万元,无法取得商铺评估价格。张某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旧房金额以及加计扣除共计是( )万元。A.350.00 B.367.50 C.385.88 D.404.25

题目
(2017年)2017年4月,张某将2016年6月购入的商铺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张某持有购房增值税普票注明金额350万元,税额17.5万元,无法取得商铺评估价格。张某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旧房金额以及加计扣除共计是( )万元。

A.350.00
B.367.50
C.385.88
D.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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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8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增值税的全部售价102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4年8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A.738.7
    B.740.41
    C.740.5
    D.760.1

    答案:C
    解析:
    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交增值税=(1020-600)÷(1+5%)×5%=20(万元),附加税费=20×(5%+3%+2%)=2(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4×5%)=720(万元);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可以扣除的金额合计数为720+2+18+0.5=740.5(万元)。

  • 第2题:

    2018年10月,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其一处闲置厂房转让,签订的合同中注明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该企业无法取得厂房的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其购房发票上注明价款400万元,购房日期为2016年2月10日;企业在购置厂房时按照规定缴纳契税12万元,可以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万元。

    A.473.10
    B.473.44
    C.485.10
    D.485.30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1+5%×3)+12+(600-400)/(1+5%)×5%×(7%+3%+2%)+600×0.5‰=473.44(万元)。

  • 第3题:

    2019年2月,位于县城的某工业企业转让一栋购置的办公楼,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不含税收入30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为10.8万元(不含印花税和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照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项目,企业提供的购房发票上注明价款不含税金额100万元(购入时已经抵扣过进项税),购房日期为2017年4月5日,企业在购置办公楼时按照规定缴纳契税3万元,可以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计算扣除项目时按照两年计算加计扣除

    B.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可作为加计5%的基数

    C.转让办公楼缴纳的印花税不能计入“与转让环节有关的税金”

    D.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123.95万元

    E.该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69.43万元

    答案:A,D,E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1+5%×2)+3+10.8+300×0.5‰=123.95(万元);增值额=300-123.95=176.05(万元);增值率=176.05÷123.95×100%=142.03%,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为15%;应纳土地增值税=176.05×50%-123.95×15%=69.43(万元)。

  • 第4题:

    某商贸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于2019年6月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座商场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000万元。2013年建造该商场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4000万元(不能提供有效凭据),开发成本5000万元。转让时经评估确定该商场的重置成本价为20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70%,允许扣除的有关税金及附加1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商场的评估价格。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能扣除土地使用权金额4000万元,并说明理由。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4)计算转让商场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解析:
    (1)该商场的评估价格=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20000×70%=14000(万元)。
    (2)不能扣除。纳税人转让旧房的,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地价款凭据的,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14000+1200=15200(万元)。
    (4)增值额=30000-15200=14800(万元)。
    增值率=14800÷15200×100%=97.37%,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
    转让商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4800×40%-15200×5%=5160(万元)。

  • 第5题:

    中国公民张某是一名自由职业者,2019年1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张某2018年11月购买甲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10000股,本月全部转让,同时本月取得甲公司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20000元。
    (2)在某报刊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0元。
    (3)将自己使用过5年的商铺对外转让,取得不含增值税的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可以扣除的相关税费2万元,购进该商铺时支付价款50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
    (4)将自己小说的手稿复印件进行拍卖,取得的拍卖所得30000元。
    问题:
    结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分别计算张某上述业务1月应纳或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张某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
    (2)张某取得稿酬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70%×20%=5600(元)。
    (3)转让商铺应纳个人所得税=(100-2-50-1)×20%×10000=94000(元)。
    (4)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1-20%)×20%=4800(元)。

  • 第6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07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600+600*5%*4+18+0.5+(1000-600)*5%*(1+5%+3%+2%)=760.5(万元)

  • 第7题:

    某房地产开发商转让一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为2900万元,土地增值税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为18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为( )万元。

    • A、330
    • B、350
    • C、440
    • D、870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营业税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3年1月,购置原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万元。(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征增值税)
    A

    639.6

    B

    640.1

    C

    740.5

    D

    763.7


    正确答案: B
    解析: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销售旧的办公楼允许扣除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00-600)X5%X(5%+3%+2%)=2(万元);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600X(1+4X5%)=720(万元);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所以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为720+2+18+0.5=740.5(万元)。

  • 第9题:

    单选题
    2018年3月,某企业转让一处2014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缴纳契税9万元(可提供完税凭证),转让时缴纳增值税5万元,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0.5万元,缴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则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万元。
    A

    314.7

    B

    359.7

    C

    369.7

    D

    374.7


    正确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本题视同为4年。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均可扣除。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300×(1+5%×4)+9+0.5+0.2=369.7(万元)。

  • 第10题:

    单选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0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07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
    A

    639.6万元

    B

    640.1万元

    C

    760.1万元

    D

    763.7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600*(1+5%*4)+18+05+(1000-600)*5%*(1+5%+3%)=760.1

  • 第11题:

    单选题
    张某继承商铺1间,商铺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张某将商铺转让给王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由()缴纳。
    A

    张某

    B

    王某

    C

    张某与王某共同

    D

    张某与王某协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计算问答题: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13年5月以发票所载金额50万元购得一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15年3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以80万元转让给他人,不能取得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的评估价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800000-500000)×5%×(1+7%+3%)=16500(元)(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00×0.5‰=400(元)(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存量房无法取得评估价,但能提供购房发票,购买1年零10个月,按照2年计算加扣发票金额的5%,相关税费可扣除但不能加扣。可扣除项目金额=500000×(1+5%×2)+10000+16500+400=576900(元)增值额=800000-576900=223100(元)增值率=223100÷576900=38.67%<50%土地增值税=223100×30%=66930(元)(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0-500000-10000-16500-400-66930)×20%=206170×20%=41234(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A市甲公司为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3000万元(含税),缴纳印花税1.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甲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于2017年6月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20万元,实际缴纳契税80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甲公司当月无其他业务发生,也未取得任何增值税扣税凭证。则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为( )万元。

    A.2311.22
    B.2117.18
    C.2317.18
    D.2763.78

    答案:A
    解析:
    销售旧的办公楼需要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3000/(1+9%)×9%×(7%+3%+2%)=29.72(万元);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2000×(1+5%×2)=220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2200(扣除项目和加计扣除)+29.72(城建税及附加)+80(契税)+1.5(印花税)=2311.22(万元)。

  • 第14题:

    2017年4月,张某将2016年6月购入的商铺转让,取得收入600万元。张某持有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50万元、税额17.5万元,无法取得商铺评估价格。张某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旧房金额以及加计扣除共计(  )万元。

    A.350.00
    B.367.50
    C.385.88
    D.404.25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的扣除。每满12个月计一年,本题中,2016年6月购入,2017年4月转让,不足12个月,可以扣除旧房金额及加计扣除共计=350+17.5=367.5(万元)。

  • 第15题:

    李某系某市居民,于2014年2月以50万元购得一处临街商铺,同时支付相关税费1万元,购置后一直对外出租。2020年5月,将临街商铺改租为卖,转让给他人,签订了不动产转让合同,合同中注明含增值税转让价格为80万元,经相关评估机构评定,房屋的重置成本价为7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8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问题(2):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印花税。
      问题(3):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问题(4):李某转让商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应纳增值税=(80-50)÷(1+5%)×5%=1.43(万元)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43×(7%+3%+2%)=0.17(万元)
      个人转让购置的商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2)应纳印花税=80×0.05%=0.04(万元)
      (3)可扣除项目=70×80%+0.17+0.04=56.21(万元)
      增值额=(80-1.43)-56.21=22.36(万元)
      增值率=22.36/56.21×100%=39.78%
      应纳土地增值税=22.36×30%=6.71(万元)
      简易计税,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4)应纳税所得额=(80-1.43增值税)-(50+1)-0.17-0.04-6.71=20.65(万元)
      转让商铺缴纳个税=20.65×20%=4.13(万元)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 第16题:

    2020年2月,张某因无力偿还所欠李某的借款600万元,经双方协商张某同意以自有商铺偿还债务。
    该商铺的原值700万元,净值600万元,评估现值750万元。
    李某支付了差价款15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则李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契税税率为3%)

    A.4.5
    B.18
    C.21
    D.22.5

    答案:D
    解析:
    以房抵债的,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本题契税计税依据为750万元,李某应缴纳契税=750×3%=22.5(万元)。

  • 第17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18年9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4年8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完税凭证),可扣除的转让环节缴纳的相关税费为9.9万元(不含印花税)。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

    A.627.9
    B.628.4
    C.748.4
    D.752

    答案:C
    解析:
    因为无法取得评估价格,所以按照购房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扣除,600×(1+5%×4)=720(万元);可以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数=720+9.9+18+0.5=748.4(万元)。

  • 第18题:

    李某2014年4月份将2010年2月份在甲市购入的一商铺对外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该商铺不能取得评估价格,李某提供的相关凭证上注明购买价款200万元,购买时缴纳契税10万元,能提供完税证明,则李某转让该商铺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 A、158.54
    • B、145.58
    • C、150.63
    • D、122.75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张某继承商铺1间,商铺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经批准,张某将商铺转让给王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由()缴纳。

    • A、张某
    • B、王某
    • C、张某与王某共同
    • D、张某与王某协商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3年1月,购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已知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万元。
    A

    639.6

    B

    640.1

    C

    740.40

    D

    763.7


    正确答案: A
    解析: 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00×(1+5%×4)+18+0.5+(1000-600)÷(1+5%)×5%×(5%+3%+2%)=740.40(万元)。

  • 第21题:

    单选题
    2011年3月,某企业转让一处2007年7月购置的办公用房,转让时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原购房发票注明购房款300万元,购入时缴纳契税9万元,转让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5万元,缴纳印花税0.2万元,上述金额和凭证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确认,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是()。
    A

    314.7万元

    B

    359,7万元

    C

    374.7万元

    D

    376.5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三年零八个月可以视同为四年。
    购房时纳税人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该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金额=300×(1+5%×4)+9+5.5+0.2=374.7(万元)。

  • 第22题:

    单选题
    某食品厂2006年1月购买办公楼一幢,取得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注明购买金额为260万元。2010年8月,该食品厂因搬迁将购买的办公楼转让给某商场,取得转让收入800万元,转让时已按税法规定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42万元(能提供已纳税费完税凭证),缴纳印花税0.4万元。该食品厂转让的办公楼经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是600万元,成新度7成新。该食品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项目金额是()万元。
    A

    302

    B

    462

    C

    462.4

    D

    302.4


    正确答案: D
    解析: 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
    (1)房产评估价格600×70%=420(万元)
    (2)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42.4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20+42.4=462.4(万元)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2008年购置一临街的商铺,支付买价50万元,2011年10月份,其将商铺转让,取得转让收入90万元。不考虑其他税费,张某10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万元。
    A

    8

    B

    18

    C

    6.4

    D

    14.4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90-50)×2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