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一名新闻记者,其所在报社决定将其派驻到德国工作。甲希望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委托拍卖公司乙为其办理拍卖事宜。依照我国《拍卖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有权确定该汽车的保留价为30万元,并要求乙给予保密B.甲的汽车有瑕疵,即刹车有问题,甲应当告知乙C.甲因单位临时改变派人计划暂不出国,此时汽车拍卖尚未开始,甲有权要求撤回汽车拍卖D.甲有权在乙拍卖其汽车的现场委托其同事 丙代其竞买

题目

甲是一名新闻记者,其所在报社决定将其派驻到德国工作。甲希望将其所有的一辆汽车出卖,委托拍卖公司乙为其办理拍卖事宜。依照我国《拍卖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有权确定该汽车的保留价为30万元,并要求乙给予保密

B.甲的汽车有瑕疵,即刹车有问题,甲应当告知乙

C.甲因单位临时改变派人计划暂不出国,此时汽车拍卖尚未开始,甲有权要求撤回汽车拍卖

D.甲有权在乙拍卖其汽车的现场委托其同事 丙代其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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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款。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亏空严重,无法还款,现仅有厂房一处,价值500万元,汽车一辆,价值200万元(两公司曾约定不对汽车进行拍卖),下列人民法院做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将厂房拍卖
    B.人民法院应当对厂房进行拍卖
    C.两公司对汽车不得拍卖的约定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进行拍卖
    D.两公司对汽车不得拍卖的约定有效,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7条的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B、D项正确,A、C项错误。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质押期间乙不慎将汽车损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乙有权要求甲重新提供担保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4题: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B.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A
    解析:
    (1)已经毁损: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可能毁损: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 第5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答案:C,D,E
    解析:
    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选项D:丁善意取得质权;选项E:戊善意取得留置权。

  • 第6题:

    (2016年)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根据甲、乙约定,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根据甲、乙约定,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7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中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也就不考虑原始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3)选项D:债权人丁若尽到合理的谨慎义务,应知汽车的登记状态是,转让前登记在乙的名下,转让后过户至丙的名下,并非甲所有,故丁非属“善意”,不能善意取得质权。

  • 第8题:

    甲乙订立的赠与合同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甲将一辆去年购买的BMW汽车赠与乙。”甲、乙为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一个月后,甲将该BMW汽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向丙交付了汽车,但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三个月后,乙通过司法考试。关于甲、乙、丙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请求甲交付该BMW汽车
    • B、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 C、乙有权请求丙交付该BMW汽车
    • D、乙有权请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9题:

    甲欠乙10万元,为了担保这一债务,甲用自己价值20万元的汽车为乙设立了质权。乙因需向丙借款15万元,为了担保这15万元的借款,乙未经甲同意,在告诉丙自己是该车的质权人后,乙以该汽车为丙设立质权,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一年后,因甲未清偿对乙的债务,乙也未清偿对丙的债务,丙拍卖该汽车得款20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15万元
    • B、丙对拍卖汽车的价款有权优先受偿10万元
    • C、若汽车在丙处毁损灭失,无论乙是否具有过错,甲均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 D、若汽车在丙处毁损灭失,仅在乙具有过错时,甲才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拍卖法》第18-20、22、23、27、30条)甲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拍卖企业。按照我国拍卖法的规定,其所进行的下列哪些活动是不合法的?()
    A

    甲公司接受张某委托后,未经张某同意委托给乙公司进行拍卖

    B

    甲公司依照委托人刘某的要求,对其身份严格保密

    C

    甲公司的工作人员朱某对一次拍卖活动中的物品非常感兴趣,遂参加竞买

    D

    因甲公司的一辆奥迪汽车一直不用,甲公司组织拍卖时拍卖了该汽车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将其汽车以20万元的价款出卖于乙,约定乙应当在合同成立时支付首付款8万元,余款每个月1万元且一年内付清。同时,双方约定:在乙支付完90%的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若乙未付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30%时,甲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合同成立后,甲将汽车交付于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甲分期付款7次后,无力清偿余款。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因甲、乙买卖合同保留了所有权,在乙支付全部车款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B

    因乙未依约定支付余款,甲有权解除合同

    C

    因乙无力清偿余款,甲有权取回汽车

    D

    若甲支付首付款后一直不支付余款,甲有权取回汽车并另行出卖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项,《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本题中,当事人约定乙支付完90%的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
    B项,《买卖合同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当事人约定为30%,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因此约定有效,此时甲未支付的价款仅为全部价款的12.5%,甲无权解除合同。
    C项,《买卖合同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所有权保留买卖中,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时,出卖人不得要求取回标的物。本题中,因买受人支付价款达到75%,出卖人不得要求取回汽车。
    D项,《买卖合同解释》第37条第1、2款规定,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可以主张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因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不得径行另行出卖。

  • 第13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考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详解】甲与乙约定,乙先付20万元,余款10万元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两者之间的买卖合同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甲与乙约定,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两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又为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所以,在乙分期付款期间,甲虽然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但乙尚未取得所有权,汽车仍归甲所有。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善意取得制度适用的情形是无权处分,本题中,甲享有汽车所有权,不属于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所以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据此,所有权人甲可以将汽车指示交付给丙,丙依此取得所有权。所以选项D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14题:

    甲将一辆汽车出卖给乙,合同约定价款40万元,由乙分5期支付完成。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是明确约定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甲保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此后,甲又将该车以3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他主占有、有权占有
    B.因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问题。甲已将汽车交付给乙,乙直接对该汽车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直接占有。又因甲与乙约定的汽车买卖合同为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在乙付清全部款项之前,汽车的所有权仍归甲享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为他主占有。乙对汽车的占有是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故乙对汽车的占有是有权占有。因此,选项A正确。因为甲仍保留该汽车的所有权,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选项B、选项C错误。依据《物权法》第26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故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D。

  • 第15题:

    (2013年)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B.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C.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者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D.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C
    解析:

  • 第16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辆汽车,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权利的行使基于汽车的全部
    B:汽车被剐蹭,乙可以要求赔偿
    C:在按份共有期间,丙不能要求把其份额转让
    D:汽车的管理费用如无其他约定,由甲、乙、丙按其份额比例承担

    答案:C
    解析:
    按份共有人可以将其份额分出或转让。

  • 第17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交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诉讼发生时,该汽车上存在的有效物权包括(  )。

    A.甲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B.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该汽车的所有权
    D.丁对该汽车的质权
    E.戊对该汽车的留置权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BC:甲未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对汽车的所有权由丙继受取得;(2)选项D:丁不能善意取得质权;(3)选项E:戊善意取得留置权。

  • 第18题:

    甲向乙购买价值25万元的汽车一辆。双方约定:甲先交付10万元,乙即将车交付甲,其余款项由甲分三次付清,乙保留汽车所有权至甲付清全部车款之时。收到甲交付的10万元车款后,乙将车交付甲,但未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在甲付清全部车款前,乙又以30万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不知情的丙,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登记,按约定由丙直接向甲请求返还该汽车。丙向乙付清30万元车款后即向甲请求支付,方知该汽车已被甲出质给不知情的债权人丁,丁因保管不当致车毁损,遂将汽车送戊修理厂维修,因丁无力支付8万元维修费,汽车被戊扣留。丙向戊请求返还汽车遭拒,遂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物权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向甲完成汽车交付,甲即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甲付清汽车余款前,该汽车所有权仍属于乙
    C.丙善意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丁善意取得对汽车质权
    E.丙继受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D,E
    解析:
    选项 AB: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 有权原则上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但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如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选项CE:乙将该汽车转让给丙属于有权处分,所以丙不适用善意取得;丙通过指示交付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选项D:甲将不享有所有权的汽车出质给不知情的丁,丁可善意取得质权。

  • 第19题:

    甲服装厂在乙公司订购20捆衣料,价值1万元,双方约定由甲先将货取走,10天以内,甲给乙送来支票。次日,甲委托丙汽车运输公司取走衣料,行至中途,因雷雨击断电线落在汽车上短路,引起汽车着火,结果汽车和衣料全部烧光,乙向甲索要货款,甲向丙索赔损失,丙也向供电部门提出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货款()

    • A、有权
    • B、无权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乙约定,甲将一辆汽车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在乙支付全部价款之前,甲保留汽车所有权。甲将汽车交付给了乙,但双方未办理所有权保留登记手续。对于甲实施的下列行为,表述正确的有()。

    • A、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自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所有权
    • B、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该车质押给不知情的丙,并完成现实交付,在甲对丙完成现实交付时,丙取得汽车质权
    • C、因汽车质量问题,乙将汽车交给甲修理期间,甲将汽车交给不知情的丙修理,若甲不对丙支付到期修理费用,丙对该汽车可行使留置权
    • D、假设在乙直接占有汽车期间,甲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对丙谎称汽车系出租给乙的),并对丙完成指示交付,则甲对丙完成指示交付时,丙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D

  • 第21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后法院判决甲公司还款。经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甲公司的财产。如果甲公司亏空严重,无法还款,现仅有厂房一处,价值500万元,汽车一辆,价值200万元(两公司曾约定不对汽车进行拍卖),下列人民法院做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将厂房拍卖
    • B、人民法院应当对厂房进行拍卖
    • C、两公司对汽车不得拍卖的约定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对汽车进行拍卖
    • D、两公司对汽车不得拍卖的约定有效,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多选题
    乙担任甲的代理人,从丙处以30万元价格购买一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付款后,出卖人丙应向代理人乙交付汽车。同时,甲、乙之间约定,货款由乙代付,甲收到汽车后再向乙归还货款;在甲归还货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于乙。 若甲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后,又将该汽车抵押给某银行,担保其对银行的20万元债务。若在抵押期间内,该车因故障被送至某修理厂维修,修理费用为3万元。修好后,甲一直未支付修理款,修理厂也未将该车返还给甲。现在甲欠银行的债务到期,甲没有其他财产,银行欲拍卖该车来偿还欠款。关于该汽车的所有权归属,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交付汽车前,所有权属于丙

    B

    汽车交付给乙后,汽车所有权属于乙

    C

    汽车交付给乙后,所有权即属于甲

    D

    甲归还欠款后,所有权才属于甲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之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B两项,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双方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所有权保留条款,因此,乙在分期付款期间,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项,甲作为所有权人将汽车卖给丙,并非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D项,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因此,丙可以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