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其章程内容包括:A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甲以货币2万元出资,乙以一项版权作价2.5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5.5万元出资。甲为公司董事长,乙为公司经理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章程规定甲、乙、丙按照3:3:4比例分取红利,当公司新增资本时,甲、乙、丙仍按照3:3:4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根据上述事实及《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方式存在什么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2)乙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3)甲、乙、丙按照3:3:4比例分取红利和优先认缴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第1题:
A.不予追究,因为公司已成立
B.应当由乙补足,甲、丙不承担责任
C.应当由乙补足,公司登记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D.应当由乙补足,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第2题:
第3题:
1、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行为是()
A.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在设立时必须实缴到位”
C.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D.公司决定由丙担任总经理,并兼任监事
第4题:
甲、乙共同投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万元人民币。现甲、乙商定两人首次出资为人民币1万元,其余部分由甲乙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