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养护应归于质管部门还是仓储部门?”相关问题
  • 第1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产品可不可以直接销毁,如何操作?


    正确答案:如果企业判断某近效期药品已经无法销售,或销售出去可能产生质量隐患,那么可以对该产品按不合格管理制度和相关程序进行销毁。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过期的药品,不得退回上游厂家,对于特殊管理药品的销毁,应报当地药监部门批准并监督。

  • 第2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澄明度检测仪等养护设备可以不要了吗?


    正确答案:如果不设验收养护室,澄明度检测仪可以不要,但如果企业从保证液体制剂质量的角度,企业也可以配置。

  • 第3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重点品种养护也可以在系统中生成相应表格并完成养护吗?


    正确答案:无论是重点品种和普通品种都可以在微机中生成养护计划,但是实际的养护工作是在库药品的检查及调整药品的摆放区域等内容。

  • 第4题:

    如果现在申请新版GSP认证,检查人员按新版GSP要求检查,请问需要检查多久以前的资料呢,另外,检查时6月1日过后的资料和以前的资料,要分别按新版和老版分别要求吗?


    正确答案:现在申请GSP认证,检查人员有权查看近五年的资料,但重点是一年内的资料。另外,6月1日之前的资料,按老版GSP要求,6月1日过后的资料,按新版GSP要求。

  • 第5题:

    按新版GSP要求,是否还需要设置“验收养护室”?


    正确答案:新版GSP第48条规定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专用的库房和养护工作场所。

  • 第6题:

    新版GSP要求对企业承运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计,请问该审计需要经过质管部门参与并审核吗?


    正确答案:对承运方质保能力的审计主要内容包括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运输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经过验证,承运方赔付能力、规模、信誉等,司乘人员的业务知识,保证能力等。此审计由储运部负责,质管部门必须参与并应有否决权。

  • 第7题:

    按新版GSP要求,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和相关数据库的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质量管理相关信息更改应当经质管部门审核并在其监督下进行,那么,对于出库产品批号、价格的调整,质量管理部可以不审核吗?


    正确答案:不可以,按附录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都要经过质管部门审核。

  • 第8题:

    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处方审核人员、营业员、中药调剂员等人员,哪些允许兼职?


    正确答案:虽然新版GSP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兼职问题没有批发企业规定得那么明确,但参照批发企业的管理,零售企业在人员是否兼职的问题上应该考虑以下两点:一是要考虑相互制衡,即质量管理和验收要相对独立,不能受采购和销售业务的干扰,但二者可以兼职;二是要考虑实际工作量,不能为为省人力成本而随意兼职。
    因此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兼职问题可以按下列原则进行:
    (1)、企业负责人不得兼质管人员、验收员;
    (2)、质管员、验收可以互相兼任;
    (3)处方审核人员只能由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或兼任;
    (4)按现行要求,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人员和调剂员应具备中药专业知识;否则不能兼职;
    (5)一个人员兼职不宜太多,太多是无法按要求履行职责的。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新版GSP未明确提出零售企业养护员的问题,但企业应有人负责药品陈列养护检查的职责,企业也可以设专职或兼职的养护员履行此项职责。

  • 第9题:

    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药品应如何管理?


    正确答案:新版GSP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企业利用计算机及软件的有关助理功能对药品有效期进行监控,防止销售过期药品。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已采集在计算机系统内,并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跟踪和控制。对于近效期药品,系统能及时预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系统能自动锁定停止销售。企业近效期的管理制度应有规定,保证药品销售到使用者后能有效期内使用。

  • 第10题:

    新版GSP要求经营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企业应设置专用的养护工作场所,请问场所里面需要哪些设备?另外既然中药饮片不允许拆分包装,那么包装好的怎么做养护呀?


    正确答案:关于中药材和饮片养护工作室设备配置,目前国家局没有明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目前国家局已经明确要求中药饮片不允许拆分包装进行分零销售,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企业实际,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进行饮片的养护。实际上养护工作的内容是很多的,不能说因为不能拆开包装,养护工作就无法进行。

  • 第11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从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下设的经营企业购进的首营品种,在资料收集时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对于首营品种而言,这两种情况所需的资料都是一样的。

  • 第12题:

    按新版GSP第二十九条要求,仓储和运输员工工作服要求主要有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本条引用世卫GDP相关条款,强调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保护要求,以及对药品的质量保障。具体应参照国家劳动保护条例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1)所有工作服都要求能防污染、防脱落,避免对药品质量产生影响。
    (2)普通药品区人员应统一工作服,包括库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运输岗位人员。
    (3)冷链药品要配防寒服,防止过冷对员工身体造成影响。
    (4)接触放射性药品的员工要穿防辐射服,防止药品辐射影响员工身体健康。
    (5)高架库应有安全帽,仓储运输人员的服装应该耐磨抗刮等。
    (6)工作服要有固定存放地点,穿戴要方便、安全、舒适,不推荐长大褂,以免影响员工劳动安全。

  • 第13题:

    按新版GSP要求,验收员与收货员可以都归属仓储管部门吗?


    正确答案:老版GSP和新版GSP都要求验收员设置于质管部门;至于收货员的归属问题,由于新版GSP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自行决定,但从工作角度考虑,通常理解,收货员归属于仓储部门更合理。

  • 第14题:

    请问新版GSP还要求做空调使用的手工记录吗,内容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仓库空调机如果是自动启动的,可以不做手工记录。如果是人工控制的,则需要做手工记录。空调使用记录可以包括设备编号、型号、使用地点、使用日期、使用目的、启动时间、停止时间,运转效果、操作人这些内容。

  • 第15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仓库必须设待处理区吗,如果不设,那么待处理的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吗?


    正确答案:仓库是否设待处理区由企业自行规定,新修订GSP没有要求。待处理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前提是待处理药品不能与待验药品混放。

  • 第16题:

    新版GSP要求企业运输药品应有运输记录,请问这个记录内容有什么要求?


    正确答案:按新版GSP第三十九条理解,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运输记录。根据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二条综合理解。企业应建立的运输记录主要包括冷链药品和委托运输的药品。对普通药品的运输记录没有明确。但企业仍应建立普通药品的运输记录,其内容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启运时间、到达时间、车牌号、驾驶员、送货员等项目,对冷链药品和委托运输药品的运输记录内容,请按相应条文规定执行。

  • 第17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是否需要自动温湿度检测设备?


    正确答案:新版GSP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未要求自动温湿度检测。

  • 第18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还可以设置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吗?


    正确答案:新修订GSP强调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诸要素与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没有强调必须在库房中设立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如果在库房内设置保管员工作室、验收收货办公室、退货办公室等,应该与库房进行有效隔离,避免对药品的储运作业产生不良影响。

  • 第19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冷库还需要进行湿度的监控吗?


    正确答案:需要监控。

  • 第20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需要分库存放?


    正确答案:新版GSP“第八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药品的质量特性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并符合以下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库存放;”企业经营范围有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单独设立中药材库和中药饮片库,中药材与中药饮片不能混放在同一库房。

  • 第21题:

    请问按新版GSP规定,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则其验收员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由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特殊性,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免假劣中药材流入合法渠道。
    此处指的中药学中级职称包括执业中药师和主管中药师等。

  • 第22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企业员工现在还是否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凭此上岗证上岗呢?


    正确答案:新版GSP弱化了培训部门,强化了培训效果。未再强调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但从目前各地实施细则来看,各地具体要求有所区别。所以具体应按当地新版GSP实施细则或药监部门要求执行。

  • 第23题:

    按老版GSP要求,常温储存的药品放在阴凉库是允许的,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这种情况还可以吗?


    正确答案:可以。但因常温库的温度范围是10至30摄氏度,阴凉库的温度范围是20摄氏度以下,所以如果把常温储存的药品放在阴凉库内,阴凉库的温度应保持在10一20摄氏度。如果真这样做的话,企业将增加不少设备运行成本,故对于不少企业而言,没必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