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仓库温湿度控制范围是多少?”相关问题
  • 第1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澄明度检测仪等养护设备可以不要了吗?


    正确答案:如果不设验收养护室,澄明度检测仪可以不要,但如果企业从保证液体制剂质量的角度,企业也可以配置。

  • 第2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仓库必须设待处理区吗,如果不设,那么待处理的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吗?


    正确答案:仓库是否设待处理区由企业自行规定,新修订GSP没有要求。待处理药品可以放在待验区等待处理。前提是待处理药品不能与待验药品混放。

  • 第3题:

    新版GSP要求企业运输药品应有运输记录,请问这个记录内容有什么要求?


    正确答案:按新版GSP第三十九条理解,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运输记录。根据第一百零一条、一百零八条和一百一十二条综合理解。企业应建立的运输记录主要包括冷链药品和委托运输的药品。对普通药品的运输记录没有明确。但企业仍应建立普通药品的运输记录,其内容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启运时间、到达时间、车牌号、驾驶员、送货员等项目,对冷链药品和委托运输药品的运输记录内容,请按相应条文规定执行。

  • 第4题:

    新版GSP第九十二条提到:企业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请问医疗机构的诊疗范围应如何把握?


    正确答案: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目前医疗机构诊疗范围与可销售药品之间有关联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才能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二是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三是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的医疗机构才能使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他类别的药品暂无相关限制性规定。如果当地药监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5题:

    请问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批发企业,其质量负责入要求也是和新版GSP一样吗?


    正确答案:如果专营的体外诊断试剂是按药品管理的,其要求按药品批发企业执行,若是按器械管理的,则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要求执行。

  • 第6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购货单位的采购委托书也要列明药品名称吗?


    正确答案:对于特殊管理药品和专门管理的药品,需要;对于普通药品,由于数量太大,且不确定,可操作性不强,故不需要。

  • 第7题:

    请问,新版GSP所要求企业配备的温湿度记录仪必须到计量所校准吗?


    正确答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要求,温湿度记录仪不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范畴。但有的省市药监部门已经明确要求至少应送检一个,其他的以此为基准进行校对,具体按当地药监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 第8题:

    新版GSP规定,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药品应如何管理?


    正确答案:新版GSP第八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采取近效期预警及超过有效期自动锁定等措施,防止过期药品销售。”企业利用计算机及软件的有关助理功能对药品有效期进行监控,防止销售过期药品。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已采集在计算机系统内,并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跟踪和控制。对于近效期药品,系统能及时预警。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系统能自动锁定停止销售。企业近效期的管理制度应有规定,保证药品销售到使用者后能有效期内使用。

  • 第10题:

    请问在新版GSP认证检查时,对于计算机管理系统、温湿度监控系统、冷链方面的GSP认证检查方式是怎样的?


    正确答案:(1)计算机管理系统:
    ①通过正反两种方式对查,首先查看流程运转,而后通过抽查供货单位与采购单位的材料,查看其基础数据库资料。
    ②看控制功能设定,是否符合附录各项控制需求;看业务控制流程,流程设置是否合理,各项流程性工作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基础数据的建立、使用是否合规。
    (2)温湿度监控系统:查验证报告,查温湿度测点布点合理性、查温湿度记录情况及报警。
    (3)冷链:查设备、查验证报告、查相关记录。重点要求是温度,湿度弱化。

  • 第11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企业员工现在还是否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凭此上岗证上岗呢?


    正确答案:新版GSP弱化了培训部门,强化了培训效果。未再强调必须参加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但从目前各地实施细则来看,各地具体要求有所区别。所以具体应按当地新版GSP实施细则或药监部门要求执行。

  • 第12题:

    按老版GSP要求,常温储存的药品放在阴凉库是允许的,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这种情况还可以吗?


    正确答案:可以。但因常温库的温度范围是10至30摄氏度,阴凉库的温度范围是20摄氏度以下,所以如果把常温储存的药品放在阴凉库内,阴凉库的温度应保持在10一20摄氏度。如果真这样做的话,企业将增加不少设备运行成本,故对于不少企业而言,没必要这样做。

  • 第13题:

    请问企业应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新版GSP改造,目前有统一的要求吗?


    正确答案:对于企业实施新版GSP改造的开始时间,目前没有统一要求。
    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明确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书》。2014年12月31日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符合条件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核减其相应经营范围或取消其被委托资格。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企业应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早规划、早准备、早通过。

  • 第14题:

    如果现在申请新版GSP认证,检查人员按新版GSP要求检查,请问需要检查多久以前的资料呢,另外,检查时6月1日过后的资料和以前的资料,要分别按新版和老版分别要求吗?


    正确答案:现在申请GSP认证,检查人员有权查看近五年的资料,但重点是一年内的资料。另外,6月1日之前的资料,按老版GSP要求,6月1日过后的资料,按新版GSP要求。

  • 第15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是否需要自动温湿度检测设备?


    正确答案:新版GSP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的仓库未要求自动温湿度检测。

  • 第16题:

    新版GSP要求,质量档案应有企业验证控制文件,请问验证控制文件指什么?


    正确答案: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文件。

  • 第17题:

    请问新版GSP对仓库面积有没有具体规定?对冷库面积有没有相应规定?


    正确答案:没有具体规定,与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相适应,但不得低于各省的许可准入标准。冷库库容应能保证合理划分出收货验收储存、包装物料预冷、装箱发货、待处理药品存放、退货等区域。冷藏冷冻药品的验收、储存、拆零、装箱、发货等作业活动应当在冷库内完成。

  • 第18题:

    按新版GSP要求近效期药品应在多久前停止销售?


    正确答案:近效期产品属于高风险控制内容,其停销期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稳定性、市场活性度、客户性质、企业自身预估的销售期限、企业购进的数量等确定,以保证客户在有效期内使用完为原则。

  • 第19题:

    按照GSP的要求,可不设置仓库的企业为()。

    • A、药品批发企业
    • B、药品零售企业
    • C、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 D、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国家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有特殊管理药品和蛋肽制剂经营范围的企业应要在2014年12月31日前符合新版GSP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都应在2015年12月31日符合新版GSP要求。请问:如果企业既有特殊管理药品,又有普通药品经营范围。是一次全面检查认证,还是先申请特殊管理药品的检查,以后来申请普通药品的检查?如果企业目前的经营许可证是2015年到期,那么按上面的要求,是不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只能到2014年12月31日呢?


    正确答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13]32号)明确规定:2014年12月31日前,经营疫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经批准可以接受药品委托储存配送的批发企业,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符合条件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不符合条件的,核减其相应经营范围或取消其被委托资格。2015年12月31日前,所有药品经营企业无论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是否到期,必须达到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所以应该一次性全面申请GSP认证检查。

  • 第21题:

    请问按新版GSP规定,企业有中药材经营范围,则其验收员的资格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由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特殊性,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免假劣中药材流入合法渠道。
    此处指的中药学中级职称包括执业中药师和主管中药师等。

  • 第22题:

    按新版GSP要求,经营冷链药品必须有冷藏车吗?


    正确答案:按新版GSP要求,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必须要有冷藏车,不能以冰箱代替。

  • 第23题:

    请问按新版GSP要求,从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下设的经营企业购进的首营品种,在资料收集时有何区别?


    正确答案:对于首营品种而言,这两种情况所需的资料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