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烧烤店吃饭,因对该店员工不满,纠集孙某等人将陶某、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二人均为轻微伤,同时将店内物品砸坏,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9500余元。李某所犯的是()。A.抢劫罪B.抢夺罪C.寻衅滋事罪

题目

李某在某烧烤店吃饭,因对该店员工不满,纠集孙某等人将陶某、王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二人均为轻微伤,同时将店内物品砸坏,经鉴定共价值人民币19500余元。李某所犯的是()。

A.抢劫罪

B.抢夺罪

C.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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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被告人张某、赵某发现李某的手提包有大量人民币,遂谋行抢,张某乘李某不备从背后双手拦腰将李某抱住,赵某乘机将李某手中的提包抢走。张、赵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敲诈勒索罪

    D.绑架罪


    参考答案:A

  • 第2题:

    王某与孙某(已判决)因经济纠纷不再合伙经营迪吧,孙某于当时将所持迪吧的股份转让他人。后孙某以索要尚未支付的部分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迪吧,因遭到阻拦双方发生151角。孙某遂与迪吧总经理杨某电话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后杨某到李某经营的酒吧,与李某商议该事。在李某的授意下,杨某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于次日凌晨驾车到火车站广场与孙某带领的20余人械斗。斗殴

    中,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问李某的行为构成:( )

    A.聚众斗殴罪

    B.寻衅滋事罪

    C.非法经营罪

    D.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

  • 第3题:

    李某在环城公园摆摊烧烤,影响公共环境卫生,某区城管以此为由,将李某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实施扣押过程中,李某用力反抗,城管执法人员王某与李某发生冲突,进而将李某打伤。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被打伤的损失,应由王某个人赔偿
    B.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造成的,应由王某所在的城管局赔偿
    C.李某被打伤的损失是在行使职权中造成的,应由城管局和王某共同赔偿
    D.李某不服从执法,无权要求赔偿

    答案:B
    解析:
    城管执法人员采取这些措施系违法,但并不属于个人行为,而属于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和行政机关从事执法活动,其行为后果应由国家和其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因此此情况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故本题选B。

  • 第4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参见《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 第5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民警达现场后,张某声称“这是我们的私事,警察管不着”,不顾现场群众劝阻和民警的口头制止,继续吵闹并拿着拖把追打李某。此时,民警最恰当的做法是:(单选)

    A.民警小王将李某强行带离
    B.民警二人合力控制张某
    C.对张某使用催泪喷射器
    D.出枪警告

    答案:B
    解析:
    《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人员,李某是被侵害人,不能强行带离,故A项错误。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第十九条: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张某不顾民警的口头制止仍然对李某实施殴打,民警可以对其采取徒手制止方式,故B项正确。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故C项错误。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6题:

    2008年3月12日,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执行完毕当日,在与朋友李某、孙某、赵某吃饭时说是王某举报的。李某就对张某说:“不去教训一下王某,你这口气怎么能咽下,不如等会我们去打王某一顿。”张某、孙某表示同意,赵某说不想去,孙某就威胁赵某如果不去,就打赵某,大家别做朋友。赵某没办法,就和张某、李某、孙某一起殴打了王某,生成王某轻微伤。本案中,应从重处罚的有()。

    • A、张某
    • B、李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以下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是()。

    • A、同事甲与乙关系一向不和,甲为发泄心中不满将放在乙办公桌上的水杯故意碰翻在地,不巧被乙看见,乙当场殴打甲致其轻微伤
    • B、张某与孙某系邻居关系,因日常琐事张某殴打孙某致其轻微伤
    • C、王某与其表弟李某一起做生意,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碍于情面,遂雇用刘某将李某打成轻伤
    • D、学生丙某因翻看同桌丁某日记而发生争吵,丁某遂殴打丙某致轻微伤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张某因对李某不满,打了李某两耳光,经法医鉴定,未达到轻伤以上伤害程度,因此不能对张某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9题:

    李某、王某事先预谋,打算共同强奸女青年孙某。王某在强奸孙某后,在李某和孙某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孙某房间内的2000元现金拿走。关于李某、王某的行为定性正确的有()。

    • A、李某犯强奸罪、抢劫罪
    • B、王某犯强奸罪、盗窃罪
    • C、李某犯强奸罪
    • D、王某犯强奸罪、抢劫罪

    正确答案:B,C

  • 第10题:

    王某和好友五人到KTV唱歌,在唱歌时喝了不少酒,回去途中和隔壁房的程某夫妇发生口角。于是拦截、辱骂和恐吓程某之妻,程某见状便将程某等人推开。王某等人见状便抓住程某群殴。民警赶来才制止了王某等人行为,王某不从而且用尖刀将民警划成轻微伤,程某经法医鉴定属于重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伙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 B、王某一伙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王某一伙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D、王某一伙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C,D

  • 第11题:

    单选题
    游客王某一家在李某承包的水库戏水,李某的雇工张某和孙某以为王某在偷鱼苗将其打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

    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

    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题目中,张某和孙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王某损害,雇主李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和好友五人到KTV唱歌,在唱歌时喝了不少酒,回去途中和隔壁房的程某夫妇发生口角。于是拦截、辱骂和恐吓程某之妻,程某见状便将程某等人推开。王某等人见状便抓住程某群殴。民警赶来才制止了王某等人行为,王某不从而且用尖刀将民警划成轻微伤,程某经法医鉴定属于重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

    王某一伙人构成聚众斗殴罪

    B

    王某一伙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王某一伙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王某一伙人构成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 A,C
    解析: 王某一伙人不属于聚众斗殴行为,所以不选A;由于造成了程某重伤害,已经不是寻衅滋事罪能够评价的,所以选C不选B;王某等人抗拒抓捕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故选D。

  • 第13题:

    在本案中,关于成立罪名正确的是( )。

    A.张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

    C.张某、王某二人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D.张某、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共犯,王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张某、李某2人的行为符合抢劫共同犯罪的特征,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对张某、王某、李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 第14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两罪之区别在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权,寻衅滋事罪伤害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故两者的犯罪客体也有区别。另外,寻衅滋事具有随意挑衅的特征,故综合分析题中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 第15题:

    李某为精神病人,其妻将其交给王某照看,王某因一时疏忽导致李某跑出王某家,李某在外闲逛时将陈某无故打伤,那么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人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B.仅由李某之妻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之妻共同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D.王某不应当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委托监护情形下,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被委托人未尽力履行监护职责确有过错的,被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 第16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民警达现场后,张某声称“这是我们的私事,警察管不着”,不顾现场群众劝阻和民警的口头制止,继续吵闹并拿着拖把追打李某。此时,民警最恰当的做法是:

    A.民警小王将李某强行带离
    B.民警二人合力控制张某
    C.对张某使用催泪喷射器
    D.出枪警告

    答案:B
    解析:
    《人民警察法》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强行带离现场适用于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违法人员,李某是被侵害人,不能强行带离,故A项错误。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第十八条: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的,公安民警可以将其传唤至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行为人不听从公安民警口头制止,并实施暴力行为的,公安民警应当根据本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第十九条: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尚未严重危及公民或者公安民警人身安全,经警告无效的,公安民警可以徒手制止;情况紧急,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张某不顾民警的口头制止仍然对李某实施殴打,民警可以对其采取徒手制止方式,故B项正确。
    第二十三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所列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民人身安全等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故C项错误。
    第三十条:公安民警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 第17题:

    天天城区某街道张某的理发店与李某的便利店相邻。某日,因张某在便利店门口堆放物品,李某与之发生口角,经其他人劝开后,张某趁李某不备拿起理发店的拖把打向李某,李某闪避不及被打中腿部(后经鉴定为轻微伤),导致现场混乱,有人见状打110报警。派出所值班民警老关、小王接到指令后立即出警。

    张某在继续追打李某的过程中,李某躲闪,拖把打到了李某便利店的玻璃门上(价值2000元),导致玻璃门破碎。对于张某的行为,公安机关下列做法正确的有:

    A.对张某按殴打他人进行处罚
    B.对张某按故意损毁财物进行处罚
    C.对张某损毁玻璃门的赔偿金可以调解
    D.对张某殴打他人进行处罚并裁决赔偿玻璃门损毁费用

    答案:A,C
    解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张某用拖把追打李某致轻微伤,用殴打方式伤害他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应对其治安处罚,故A项正确。打坏李某玻璃门的行为是张某在追打过程中造成的,不是故意而为,不构成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故B项错误。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对于张某损毁李某的玻璃门的赔偿金,公安机关在双方自愿前提下可以进行治安调解,故C项正确。
    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此案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调解结案,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张某予以治安行政处罚,对李某收到的损失应当告知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非公安机关裁决,故D项错误。
    因此选择AC选项。

  • 第18题:

    张某因对李某不满,打了李某两耳光,经法医鉴定,未达到轻微伤害,因此不能对张某予以治安处罚。()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9题:

    李某(男,17岁,曾被公安机关处以4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追求邻居张某(女,16岁)数月,遭拒绝后怀恨在心。2006年3月5日,李某向张某的手机发送了一张淫秽图片,张某父母看到后产生误会,与张某发生了争吵。张某表姐王某报警,派出所受理后进行调查,并对张、王二人制作笔录。李某得知此情况后便寻找张、王二人,一日路遇二人,李某骂张某不识抬举,王某多管闲事,并将王某头部打伤(后经鉴定为轻微伤),李某又尾随张某,强行进行入其家中,反复纠缠与其理论,张某报警。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


    正确答案: (1).李某殴打王某构成殴打他人。
    (2).李某殴打报案人,应从重处罚。
    (3).李某闯入张某家中拒不退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4).李某不满18岁,应从轻、减轻处罚。
    (5).对李某的两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合并执行拘留不超过20日。

  • 第20题:

    王某乘坐出租车,途中因晕车要求司机李某停车。李某见王某从银行出来上车,趁王某下车呕吐时,开车跑掉。王某留在车上的包内有人民币1万元。李某构成()。

    • A、抢劫罪
    • B、盗窃罪
    • C、侵占罪
    • D、抢夺罪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2008年3月12日,张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10日。执行完毕当日,在与朋友李某、孙某、赵某吃饭时说是王某举报的。李某就对张某说:“不去教训一下王某,你这口气怎么能咽下,不如等会我们去打王某一顿。”张某、孙某表示同意,赵某说不想去,孙某就威胁赵某如果不去,就打赵某,大家别做朋友。赵某没办法,就和张某、李某、孙某一起殴打了王某,造成王某轻微伤。请问,下列应从重处罚的是()。

    • A、张某
    • B、李某
    • C、孙某
    • D、赵某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 B、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C、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 D、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A

  • 第23题:

    单选题
    李某因多次向张某催讨欠款被张某纠集多人打伤,全身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对于张某等人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C

    张某等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要债行为,不构成犯罪

    D

    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参见《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