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是某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2008年12月28日,孙某趁同事王某下班之机,偷偷将王某保管的30万元公款取出并暂时放在单位的储物柜中,后被人发现.对于孙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构成贪污罪未遂B.构成贪污罪既遂C.构成盗窃罪未遂D.构成盗窃罪既遂

题目

孙某是某市税务局的工作人员,2008年12月28日,孙某趁同事王某下班之机,偷偷将王某保管的30万元公款取出并暂时放在单位的储物柜中,后被人发现.对于孙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贪污罪未遂

B.构成贪污罪既遂

C.构成盗窃罪未遂

D.构成盗窃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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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财物

    B.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入大量的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

    C.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

    D.丁趁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正确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抢劫罪的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A正确。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故B正确。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故C项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D项成立抢夺罪。

  • 第2题: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A.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财物
    B.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人大量的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
    C.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
    D.丁趁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的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A正确。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故B正确。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故C项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D项成立抢夺罪。

  • 第3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何种情形的,不予立案?() A.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孙某已经死亡 D.王某先辱骂孙某

    A.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孙某已经死亡

    D.王某先辱骂孙某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孙某已经死亡

  • 第4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 第5题:

    下列情形中,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有(  )。
    A.甲为劫取财物,打死仓库的值班员孙某后,取走价值10万元财物
    B.乙在赵某的茶水中偷偷放入大量的安眠药,趁赵某饮后熟睡,拿走赵某3万元现金
    C.丙看见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趁其昏迷之机,将其携带的现金2万元取走
    D.丁趁张某不备,夺取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的认定。抢劫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A正确。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故B正确。如果行为人利用被害人熟睡、酣醉、昏迷等状态而秘密窃取其财物的,因行为人并未实施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手段行为,不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罪。如果是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窃取数额较大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则构成盗窃罪。故c项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D项成立抢夺罪。